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十佳媒体人”“优秀媒体之星”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近年来,学校宣传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学校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评选2019-2020学年“十佳媒体人”“优秀媒体之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各党政工团职能部门(组织)、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树典型、学榜样的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真正把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各类先进事迹一定要能反映单位集体及个人在学校宣传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作用发挥及取得实效等情况。
二、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十佳媒体人
各党政工团职能部门(组织)、二级学院积极参与宣传相关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的教职工,均可申报。
1.政治立场坚定,担当作为意识强,对错误思想言论和错误倾向能够亮明立场,勇于斗争;
2.积极撰写新闻稿件并向学校官方媒体平台投稿,在制度建设、活动策划、内容生产、平台运营、技术创新、传播效果和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宣传工作,认真践行立德树人,爱校荣校观念强,积极宣传学校新闻,对学校及本单位的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
(二)优秀媒体之星
各党政工团职能部门(组织)、二级学院所辖学生组织中积极参与宣传相关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的优秀学生,均可申报。
1.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在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或班级学生组织等中担任宣传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
2.政治素质好,热爱宣传工作,业务能力强,从事学校或各党政工团职能部门(组织)、二级学院所属宣传矩阵(含学校网站、广播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的相关工作,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工作成效显著,个人及其带领的团队在内容原创、信息采编、平台运营、技术创新、媒介融合、传播效果、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6月19日-6月26日)
根据评选范围与条件对应填写附件中表格,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月2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校党委宣传部,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dfc10649@gmiot.com。
2.评审阶段(6月29日-6月30日)
校党委宣传部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情况及评选标准,组织评审团召开评审会,确定拟表彰名单。
3.公示及表彰阶段(7月上旬)
评选结果上报校党委会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由校党委发文表彰。
四、其他
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1-62990012。
附件:
1.“十佳媒体人”推荐表
2.“十佳媒体之星”推荐表
福州理工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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