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处(室)、馆、所、中心: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0〕1号),我校将开展相关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请注意各类项目的申报资格、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的要求;主持项目数的限定;选择正确的业务处室、计划类别、重点领域、优先主题、指南代码。申报金额按照限额顶格申报。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3、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4、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检测诊断技术、治疗药物、疫苗及临床防治技术研发项目申报。
5、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聘用教职工欲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应在本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且聘用期限大于项目研究期限。
6、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7、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科技厅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我校申报项目类型、内容、时间及限项规定:
1、区域发展项目
企业牵头申报。鼓励我校教师参与联合申报并外拨经费至学校。科技厅为鼓励产学研合作共同研发,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可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请参见申报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分为面上项目、青年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青创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重点项目。具体要求:(1)项目申请者只能选择本通知基金项目类别中的一类申报1项。(2)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3)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省外同行专家名单,由推荐单位在推荐函中汇总报送,供遴选评审专家时参考。(4)面上(非联合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7万元,我校通过福州市科技局申报,福州市科技局限项为15项;青创项目(非联合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我校通过福州市科技局申报,福州市科技局限项为10项;重点项目(非联合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我校通过福州市科技局申报,福州市科技局限项15项;杰青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我校通过福州市科技局申报,福州市科技局限项5项。具体代码请参照附件(注意代码选择必须选择“非联合资助”)。
三、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2月15日至3月25日系统填报完成提交,系统在线填报地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
联系人:徐天文
联系方式:13609539480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福州理工学院科技处
2020年2月17日
- 上一篇: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2/17
-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学会、高校科协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3/5